宗教自由與環境品質都是極重要的社會價值

日期 2017年07月24日 14:19:25 | 新聞類別: 專題文章

  宗教自由為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,環境保護也是現代社會重視之公共利益,內政部基於尊重宗教傳統及保障宗教信仰自由,並未就焚燒香品及紙錢等宗教活動及傳統民俗文化行為有所規範,但期盼傳統文化發展能夠符合社會大眾期待與需要。

  對於宗教團體焚燒香品及紙錢等行為,政府立場並非禁止或壓抑相關宗教文化之傳播與發展,亦無強制宗教團體改變其宗教活動型態,而是鼓勵宗教團體自發性地思考採取相關污染防制措施之可行性,減少焚燒香品及紙錢的數量,使用環保金爐、香爐等預防性措施,並使用環保標章及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之產品作為祭祀用品,期待各寺院宮廟能本於宗教自主原則,一起為提升臺灣的環境品質努力。




本篇新聞來自:桃園市雲端公益寺廟資訊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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